关于评选我校2016年 “创新创业标兵”的通知

为营造我校浓厚创新创业氛围,树立创新创业典型,引导我校学生立足专业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,促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,学校将组织2016年“创新创业标兵”的评比:
一、评比条件:
1. 遵守校纪校规,无违纪处分,有良好的学习习惯;
2.在创新创业方面有兴趣和特长,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,并在2016年(1月1日—12月31日)获得过校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比赛奖励。
二、评比程序:
1.班级推荐:每班班主任推荐最多不超过3人,学生填写《鄞州职教中心2016年 “创新创业标兵”推评表》(电子稿和打印稿)于1月10日(星期二)前交给两教学部创新创业负责人(机电部陈光,经贸部任星羽);
2.两部评选:两部负责人综合评定后将评比结果于1月16日(星期一)前汇总给董启迪老师处,同时将《创新创业标兵推评表》的电子稿和打印稿放到创新活动室存档;
3.学校表彰: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学初统一表彰奖励。

附件1:2016年鄞州职教中心“创新创业标兵”推评表.docx

附件2:2016年鄞州职教中心“创新创业标兵”评比汇总.xls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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