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市职业教育“工匠精神”培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

甬教职〔2016〕397号

 

 

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教育“工匠精神”

培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

 

各区县(市)教育局,直属职业学校、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,根据国家教育部等六部委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(2014-2020年)》、《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的要求,特制定宁波市职业教育“工匠精神”培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。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一、明确工作任务。宁波市职业教育“工匠精神”培育提升工程是“十三五”期间我市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抓手,主要包括中职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工程、校企深度合作推进工程、中职学生职业素养提升工程。各地、校要认真学习领会,明确各个建设项目的建设意义、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,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。

二、加强工作统筹。宁波市职业教育“工匠精神”培育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多、涉及面广,实施要求高、任务重。各地要结合本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实际,统筹规划,科学安排,有效指导,协调区域内职业学校做好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,确保各个建设项目取得实效。同时,突出“重在建设”,将项目建设规划和发展前景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,学校在申报项目时除项目申报书之外须一并提交项目建设规划书。

三、强化工作保障。为顺利推进宁波市职业教育“工匠精神”培育提升工程,设立专项资金,制订分配与管理办法。各地也要多方筹措资金,加大投入力度,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。同时,强化考核督查,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。每学年结束前(6月底),立项学校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报项目建设学年度进展情况,各地(校)须向市教育局上报本地(校)职业教育“工匠精神”培育提升工程实施情况。

 

附件:1.宁波市中职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

2宁波市校企深度合作推进工程实施方案

3宁波市中职学生职业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宁波市教育局

           2016年11月30日

 

甬教职〔2016〕397号++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教育“工匠精神”培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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